砀山县吉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新型节能建筑材料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意见 2019年8月25日,砀山县吉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组织了砀山县吉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新型节能建筑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安徽国蓝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安徽伊尔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环评编制单位)及其聘请的3位专家等单位相关人员共7名代表(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 会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等对《砀山县吉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新型节能建筑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踏勘了项目建设现场,审阅了项目有关资料,经认真评议工作组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⑴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占地面积 33333.33 平方米,位于宿州市砀山县官庄镇龙潭村,建设有标准化厂房、原料棚、破碎车间、大型存坯房、电脑焙烧车间、卸砖回车线、化验室、办公楼、食堂、宿舍、检测维修室等。本次验收范围仅包括已建设的生产车间及其配套的环保措施。项目总投资 3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20 万元,占总投资的 4.0%。项目于 2016 年 4 月开工建设,于 2016 年 12 月建成投入运营,目前各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均运行正常。 ⑵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砀山县吉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委托安徽伊尔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9年8月8日取得了砀山县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环建字【2019】22号),2019年8月获砀山县环境保护局生产批复,砀山县环境保护局以《关于砀山县吉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新型节能建筑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环验项目建设时间为2019年7月,建设完成时间2019年8月。 安徽国蓝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16—17日对该工程生产情况和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并进行布点监测,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及监测数据,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稳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生产负荷满足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的要求。 ⑶投资情况 项目投资总概算1290万元,实际总投资1380万元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3.87%。 ⑷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针对新型节能建筑材料的验收,包括已建设的生产车间及其配套的环保措施。 二、工程内容变动情况 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生产工艺、主要生产设备建设与环评基本相同。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⑴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 该项目运行过程中的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综合利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田肥料。 ⑵废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料场、破碎工序中产生的粉尘和隧道窑中产生的焙烧烟气和引火废气,以及污泥堆场产生的恶臭。破碎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隧道窑中产生的焙烧烟气和引火烟气经碱液脱硫除尘设备处理后通过27米高排气筒排出。污泥堆场恶臭采取堆场密闭,定期喷淋除臭液。无组织粉尘采用降尘雾炮处理。 ⑶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动力机械设备运转产生的作业噪声。项目采用墙体隔音、距离衰减、安装消声、减震装置等措施,减去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⑷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出窑时产生的废砖等不合格产品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的原料粉尘、沉淀污泥以及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工序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器收集的原料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污泥收集后作为建筑材料外售职工日常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各类固废均得到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不外排。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的监测浓度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 3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监测浓度均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 2 中相关标准。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生产工艺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厂区自建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周边农田肥料,不外排至环境水体中。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北侧昼间噪声监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出窑时产生的废砖等不合格产品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的原料粉尘、沉淀污泥以及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工序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器收集的原料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污泥收集后作为建筑材料外售职工日常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各类固废均得到了综合利用或者合理处置,不外排。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六、验收工作组意见 砀山县吉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新型节能建筑材料生产项目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环保手续,主体工程建设基本符合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监测期间废气、噪声做到了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核算总量指标要求,固体废物及生活污水均进行了合理处置,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环保验收。 七、后续要求 1、污水处理厂污泥以及河道清淤底泥未能提供含水率检测报告:要求补充污水处理厂污泥以及河道清淤底泥水分检测报告,在河道清淤底泥施工单位不具备检测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应配备相关测试设备。 2、严格控制污泥来源以及含水率,完善建立污泥管理台账,详细记录污泥接收量等情况。
验收工作组长: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